第二届唐刚诗歌奖征集诗集启事
主奖奖金10000元
第二届唐刚诗歌奖征集诗集启事
根据《奉节县夔州新诗研究会章程》和《唐刚诗歌奖评选办法》规定,经“唐刚诗歌基金理事会”研究决定:第二届“唐刚诗歌奖”自2020年元旦起开始面向海内外华语诗人征集诗集,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
“三不、三面向”。三不:不搞门户圈子,不讲关系,不讲人情;三面向:面向真正的好诗,面向所有写诗人,面向安静写诗人。
二、作品标准
在传统与现代的融汇中,具有创新意识、思想与艺术水乳交融,现代与传统完美结合的诗歌作品。其作品既是诗的,有诗的语言,诗的意境,诗的韵味,又是能让人读懂,给人以美的享受,回味无穷的中国现代优秀新诗(尤其欢迎描写“三峡”题材的新诗作品)。
三、评奖对象
全球所有用华语写作的诗人出版的新诗集 。
四、出版年限
2016——2020年期间无论国内、港、台书号或经当地宣传、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内刊号出版印行的诗集均可多部参评(凡已获得其它奖项的诗集不得参评,凡2016年以前出版、已参评首届唐刚诗歌奖的诗集不得再次参评)。
五、奖项设置
(一)、终身荣誉奖1人:奖励诗歌成就卓著、为中国新诗无私奉献、关心扶持发现新人、国内许多诗歌奖项始终轮不到、但依然默默写作的70岁以上诗人(按出版年限需寄三册诗集):
(二)、优秀诗集奖5部,其中主奖1部:奖励重庆市内、外诗人出版的优秀新诗集;
(三)、本土诗人奖2部:奖励奉节本土诗人出版的诗集(现代新诗集、古体诗词集均可,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有参赛者即参评)。
(四)、以上各奖均颁发荣誉证书。
六、奖励金额(奖金总额23000元)
(一)、终身荣誉奖奖金3000元,
(二)、优秀诗集奖主奖,奖金10000元,
(三)、优秀诗集奖每奖各奖励2000元,
(四)、本土诗人奖每奖各奖励1000元。
七、评委组成
第二届评奖委员会定为五至七人,由具有高度责任心、无私心的诗人和诗评家组成(评委名单与获奖名单一并公布)。
八、评选方法
(一)、参赛者将参赛诗集3册寄往指定地点,并自选诗集中的精短代表作五首(100行内)发到专用邮箱。代表作将分别在新浪网“唐刚诗歌奖专用博客”、“唐刚诗歌奖微信公众号”展示。
(二)、所有参赛诗集均由评委会进行初,复、终三评,初、复评根据代表作评选,终评结合诗集整体质量确定获奖诗人,评选结果分别在网络及有关媒体公布。
九、征稿时间
2020年元旦开始接收参赛诗集,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
十、颁奖时间
暂定2021年四季度择日颁发(颁奖地点:中国白帝城,5A风景名胜区)。
十一、邮寄地址
(一)、诗集邮寄地址:404600重庆市奉节县税务局门卫室。
(二)、参赛诗集代表作唯一投稿邮箱:2518304090@qq.com。
(三)、联系电话:唐刚手机:15084347388,熊林清手机:15084393428。
十二、注意事项
参赛者在自选代表作后面附150字内个人简介,并附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邮箱地址,联系手机等。
十三、后续事宜
评奖结束后,所有参赛诗集统一编号,由奉节县诗城博物馆、奉节县图书馆、唐刚诗歌收藏馆永久收藏。
十四、解释权限
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属唐刚诗歌基金理事会。
十五、主、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奉节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奉节县夔州新诗研究会、唐刚诗歌基金理事会
(三)、协办单位:待定
第二届唐刚诗歌奖组委会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