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的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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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一》去年年末横扫国内所有年度好书榜单,这使得198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约瑟夫·布罗茨基重新进入大众视野,也成为当下最热读的诺奖作家之一。
作为少数几个横跨了英语、俄语两个世界的文豪之一,在大多数场合下,约瑟夫·布罗茨基一直被冠以“俄语诗人”之称谓;他在一九七二年自苏联来到西方后始终坚持用俄语写诗,并被视为二十世纪后半期最重要的俄语诗人,甚至是“第一俄语诗人”;可在美国乃至整个西方文学界,布罗茨基传播最广、更受推崇的却是他的英语散文,他甚至被称作“最伟大的英语散文家之一”(《泰晤士报》)。这种魔力在他的第一部散文集《小于一》中就已震动了英语文坛,而他生前出版的最后一部散文集《悲伤与理智》更是为他赢得了世界范围的赞誉。通过对这部散文集的解读,我们或许可以获得一个关于布罗茨基散文的内容和形式、风格和特色的较为全面的认识,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布罗茨基创作中诗歌和散文这两大体裁间的关系,进而更加深入地理解布罗茨基的散文创作,乃至他的整个创作。
《悲伤与理智》二十一篇散文,细分有回忆录、旅行笔记、演说讲稿、公开信和悼文等文类,其叙事之繁复,有如帕慕克描述过的细密画中的东方地毯图案,而其细腻、规整、韵律感,又非诗学大家不可为。尤其是其中有关诗与散文的言说,正是通向布罗茨基的诗歌观和美学观,乃至他的伦理观和世界观的一把钥匙。
在《悲伤与理智》中,谈到诗与散文的时候,布罗茨基总是变得灵光乍现。他曾经引用阿赫玛托娃的话说,诗从垃圾中生长出来,散文之根也并不更高贵一些。岂止不高贵,他是看不上散文的。布罗茨基眼里的诗人,是半人半神的高贵种族,文明的孩子,语言赖以存在的媒介,“对于散文而言,诗歌是一个伟大的训导者”,诗歌促进了散文对形而上的渴望,而散文呢,他说,——事实证明它是一个相当懒惰的学生。
尽管布罗茨基在1987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一直被视作俄语世界最重要的诗人,冠之为“第一俄语诗人”之美誉,他在西方世界传颂最广的却是《小于一》、《水印》、《悲伤与理智》等英语散文,这一方面是基于他流亡西方后的语言妥协,他不得不用散文这一更具日常性的文体在一个全新的文化环境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另一方面,诗与散文也并非泾渭分明,事实上,就像他自己说的,它们“始终在跳着双人舞”。
《悲伤与理智》是布罗茨基分析弗罗斯特诗歌时的一个篇名,用作书名,他是旨在表明“悲伤与理智”是弗罗斯特诗歌,乃至一切诗歌的永恒主题(这让我们想到帕慕克对“天真”和“经验”的小说家的区分)。读过他的诗和散文,我们甚至会有这样的感受,诗是“悲伤”的,散文是“理智”的。我理解的理想的写作,应该是诗歌向散文(广义的)学习叙述,散文向诗歌学习诗义。布罗茨基散文之所以有众多拥趸者,无疑首先是因为他优秀诗人的身份,他是用诗歌的方式在写散文。从书中收录的讲演稿《表情独特的脸庞》、《怎样阅读一本书》、《一个不温和的建议》等来看,他从来没有放弃过抬举诗歌的机会,“任何一种文化中,诗歌都是最高的人类语言形式”:
——文学起自于游牧者的歌,有着更为悠久的历史,诗人因其较少功利的创作态度更接近文学的本质,诗歌是对语言的俗套和人类生活中“同义反复”的否定,散文作家从诗歌中获得了“简洁与和谐”,因而他们必须终生对诗歌保持感激;
——一个人读诗愈多,他就愈难以容忍各种各样的冗长,无论是会议报告还是一个没有节制的长篇小说。散文中的好风格,从来都是诗歌语汇带来的;
——语言比人更长久,语言不是诗人的工具,诗人是语言赖以存在的手段,或如奥登所言,诗人是语言赖以存在的人;
——如果说存在着三种认知方式,分析的方式、直觉的方式和《圣经》中的先知们的天启的方式,诗人能同时运用这三种方式,借助一个词、一个韵脚,诗人就可以出现在他之前谁也没有到过的地方;
——诗歌不是一种娱乐方式,就某种意义而言甚至不是一种艺术形式,而是我们的人类物种和遗传学目的,是我们语言和进化的灯塔;
——在艺术走过的地方,在诗被阅读的地方,异见取代了期待中的点赞和大合唱。而一个阅读诗歌的人,要比不读诗歌的人更难被战胜……
在谈及茨维塔耶娃突然写起散文的原因时,布罗茨基说,除了现实生计的原因之外,诗人写散文还有这么几个动因:一是日常生活的必需,散文是日常性的文体,一个人可以终生不写一行诗,但不可能终生不写散文性的文字;二是主观的冲动,“诗人会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突然想用散文写点什么”;三是某些特定的对象和题材,决定了只能用散文来描述和叙述。他是在说,有些语言和情感的鸿沟,必得用散文方能跨越。
布罗茨基的这本《悲伤与理智》和之前的《水印》、《小于一》,是我一直想写又没有力量写出的那种文论,桑塔格说所谓好的文论须得有艺术的感受力、批评家的力度、文论家的文体意识,布罗茨基在这本书里基本做到了,诗歌给了他热情和形而上的支撑,散文给了他表达的自由。好的文论,在布罗茨基看来就如罗盘,他在这本书里自制了一个罗盘,一片特定的海域和映照在海面上的或暗淡或明亮的星座。文论家的境况,布罗茨基以其才力与笔力分作三类,一类是无知无识的雇佣文人式,一类是对某种特定的写作方式有偏好的牟利者,第三种,也是布罗茨基最为看重的,是天才作家型,如同博尔赫斯这般,这样,他的评论文字就成了兼具诗与散文之长的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读者会止于阅读这些文字而不须再去阅读那些书籍了。《悲伤与理智》正是这样的天才作家方能写出的文字。
凡天才必有特异之处,布罗茨基的卓立不群在于他不合时宜的骄傲,没有一个作家诗人有过他这般王者的骄傲。1987年在斯德哥尔摩的获奖演说,把这种骄傲张扬到了权致:“文学有权干涉国家事务,直到国家停止干涉文学事业。”他认为对一位作家来说,最大的危险不是来自国家权力的迫害,而是来自催眠。而文学的意义,正在于让人 “识别出自我”。艺术愈是出色,与生活的距离就越大,作家诗人也愈益成为一个先知和传道者,时代都要求诗人要向大众学习语言,布罗茨基说,不,“大众应该用文学的语言说话”。
由此布罗茨基申明了他作为一个诗人的伦理学观点:美学即伦理学之母。人首先是一种美学的生物,其次才是伦理的生物。好与坏的概念首先是一个美学概念,先于善与恶的范畴。“一个个体的美学经验愈丰富,他的趣味愈坚定,他的道德选择就愈准确,他也就愈自由,尽管他有可能愈是不幸。”世界可能是不堪拯救的了,但个体可以,而拯救个体的正是美,从这个意义上说,正是美拯救世界。这可以视作布罗茨基面对世界的立场,一个诗人的立场。
站在诺贝尔文学奖的授奖讲坛上时,布罗茨基提到了浩如烟海的诗歌海洋里的五个诗人:曼塔尔斯塔姆、茨维塔耶娃、罗伯特·弗罗斯特、阿赫玛托娃、奥登。这些身影使他不安,也给了他最好的支持,“在最好的时辰里,我觉得自己仿佛是他们的总和,但又总是小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前一本文集《小于一》之名或许就因此而来)。《小于一》里专文论述的诗人依次是阿赫玛托娃、蒙塔莱、曼塔尔斯塔坶、沃尔科特、奥登等七人,《悲伤与理智》中他着力追忆并追述的诗人为弗罗斯特、哈代、里尔克、贺拉斯、斯彭德五人,再加上他在演说《怎样阅读一本书》中推荐的数十位,这只自制的罗盘,庶几就是布罗茨基心目中的一部世界诗歌史。《悲伤与理智》中,他对弗罗斯特、哈代、里尔克三位诗人展开的文本细读,是教给大众阅读诗歌的奥妙,也是他诗学观点的集中展示:理想的诗歌写作应该是“理性与直觉之融合”,理想的诗是“诗之音乐”,而理想的诗人,则是“理性的非理性主义者”。
只有把诗歌作为了宗教,才会有这样于常人世界看来非理性的喋喋不休。而非理性,永远是太过健全的社会的一面镜子。关于诗歌的阅读状况,他说,美国两亿五千万人口中,百分之一的人在阅读诗歌,一般诗集的印数在两千至一万册之间。然而,“我们每个人都是潜在的诗歌读者”,自居诗歌教父的他,从来都没有放弃布道的职责,他要教大众,用文学的语言思维并说话。他说,一部美国诗歌选集应被放进每一家旅馆每一个房间的床头柜里,与《圣经》放在一起。他甚至提议建立一个由国家支持、私人企业组建的当代经典诗歌销售网络,把目标阅读人群定在十五岁以上的未来公民。他要诗歌无处不在,就像环绕我们的大自然,起码要像加油站一样无处不在。而这样做的成本并不高,他这般计算——设若一个普通诗歌读者的书架上摆有三十到五十本不同诗人的诗集,只需一层书架,一只壁炉,甚至只需一个窗台,而十来本平装诗集的价格只相当于一台电视机的四分之一。
经由长时间的流亡,定居美国后,他对美国诗歌的无私褒扬实则是对另一种文明的热爱,这种文明是他打小时由各式各样的外来物品渲染给他的:(美国)诗歌是关于人的自治之顽强不屈、持续不断的布道,是一个抗拒连锁反应的原子所唱的歌,它的调性是韧性和坚毅,是毫不畏惧地直面最糟糕的事情,它很少给予安慰,它充满了清晰明了的细节,它没有对黄金年代的眷恋,它赞赏大胆和逃脱。
《悲伤与理智》二十一篇散文,细分有回忆录、旅行笔记、演说讲稿、公开信和悼文等文类,其叙事之繁复,有如帕慕克描述过的细密画中的东方地毯图案,而其细腻、规整、韵律感,又非诗学大家不可为。尤其是其中有关诗与散文的言说,正是通向布罗茨基的诗歌观和美学观,乃至他的伦理观和世界观的一把钥匙。